性別平等,擺脫男尊女卑傳統喪葬禮俗

認識不合時宜習俗,重視完整人權,與時俱進,不被虛禮束縛

性別平等是現代葬禮的核心精神

一般來說,東方人傳統上對性別有一種刻板印象,例如:男主外、女主內;男性要具威嚴、剛強,女性則要服從、柔順;兒子要傳宗接代、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……等等,包括外在言行舉止、內在態度觀念,普遍認為應該符合生理性別,而這種性別區隔的印象,其實是一種父權社會中男尊女卑的偏見,大多時候並不被覺察。

性別在受到不同的社會規範形塑與認知期待下,同時衍生出對兩性諸多不平等、僵化的看法,像是男兒有淚不輕彈、男子是家庭經濟主力、女子要三從四德、女性不能擔任領導人、女性要負責操持家務之類,缺乏對女性乃至多元性別的尊重。如今普世各國呼籲認同「性別平等」觀念,關注性別平權關係,破除二元性別定義,兩性不論性別都應相互尊重人權,每個人能自由展現自己的定位,不因性別而被禮法倫理所貶低。

因此,對不符合現代性別平等概念的傳統民間習俗、不合時宜的殯葬禮俗,更需要反省、檢視、修正,從與時俱進的改革來落實對人權的尊重,展現符合現代葬禮的核心精神:「殯葬自主」、「性別平等」、「多元尊重」,這也是楊子佛教禮儀二十多年來一直在引導、呼籲、提倡、落實的事,讓女性享有與男性一樣完整的人權,消弭對兩性不平等的歧視、偏執和偏見,從平等對待中讓我們的社會向性別平權更邁進。

▲喪葬禮俗中常見的男尊女卑規定多不勝數,諸如訃聞上女兒的名字得排在弟弟和弟媳之後;限長男或長孫捧斗、執幡;沒有兒子的家庭甚至得另覓「代孝子」|楊子推動兩性平權葬禮,讓女兒、孫女也有機會表達心意與情感。
 

臺灣性別平等五年蟬聯亞洲第一

臺灣近年來積極倡議的「性別平等」(gender equality),是將聯合國大會決議的國際公約: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(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, CEDAW)國內法化。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3年1月公布「聯合國開發計畫署」(UNDP)最新性別不平等指數(Gender Inequality Index,GII)計算顯示,我國性別平等在全球位居第七,更連續五年蟬聯亞洲第一。行政院性平處表示,近五年來我國GII值在0.036至0.056,排名亞洲第一、全球第六至第九名之間,彰顯臺灣對性別平等觀點的具體作為,得到國際社會肯定,有愈來愈多女性在各行各業展露所長,表現傑出,甚至擔任決策者。

CEDAW公約又稱作「國際婦女人權法典」或「婦女公約」,是聯合國僅次於兒童權利公約的第二大人權公約,一共有三十條條文,其主要精神有下列四點:

1.     讓女性享有完整人權;

2.     清楚界定歧視女性的定義;

3.     政府要承擔消除歧視的責任;

4.     鼓勵民間團體參與監督。

簡單說,CEDAW公約主要原則是:提倡實質平等(沒有「差異」對待),消除歧視(禁止直接歧視、間接歧視、多重或交叉歧視),由公約締約國(即全球90%的國家,包含所有政府機關、部門,從行政、立法到司法、行政機關以及各地方政府單位)執行此公約義務。

 

政府各部門確實執行「性別平等」

為了追上全球共同推動的性別平等及女性賦權(Gender Equality and Women`s Empowerment),行政院設置「性別平等會」(簡稱性平會https://gec.ey.gov.tw/),也在2004年立院三讀通過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,全面落實性別平等推廣教育,守護孩童從小學習尊重差異及多元價值,扎根對性別人權的意識。

為什麼需要這麼做呢?中華文化自周朝以來,女性社會地位就被定位約束在家庭裡,連秦始皇帝在昭告天下的刻石上也寫道:「男女禮順,慎遵職事,昭隔內外,靡不清靜。」如此代代相傳男主外、女主內的文化,漸漸形成重男輕女的風氣,女性很難翻轉自身社會地位,經常遭遇不平等對待甚至歧視的困境。

在知識教育普及下,「男女平等」是眾所皆知的觀念,但尚未成為普遍的現實,因此郭慧娟老師指出:「男女平等的原則應是:不論性別都有發展能力、從事專業和做出選擇的自由,同時不受任何性別刻板印象、僵化性別角色和偏見的限制。CEDAW公約第五條(社會文化的改變與女性的保障)明文表示,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,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,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、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。」

對性別的刻板印象不僅難以建構人與人之間的友愛、信任,成為一種標籤效應後,也會對和諧社會的進步造成無形阻力,因此楊子呼籲,趕快丟棄以性別作為評斷標準的過時觀念吧!

佛教禮儀最優品牌‧殯葬評鑑優等業者‧推動兩性平權葬禮|楊子佛教禮儀公司
▲傳統喪禮習俗中,女兒不可以作主祭、不可以讀哀章、捧斗、捧骨灰罈等等,皆是兩性不平權的現象。 楊子佛教禮儀推動兩性平權,讓所有人都能受到尊重!
 

檢視傳統禮俗,擺脫男尊女卑

接下來談傳統習俗、喪葬禮儀中性別不平等的問題,內政部曾延聘學者專家執筆,於102年起陸續編製出版《平等自主‧慎終追遠:現代國民喪禮》、《平等結合‧互助包容:現代國民婚禮》、《現代喪禮人權手冊》,引導突破傳統思維,各儀式對性別不要有預設立場,建立殯葬自主意識,期望透過圓滿的喪禮讓往生者安息、生者安心。

被媒體譽為習俗文化改革推手的蕭昭君老師,是國立東華大學(花蓮師範教育學院)退休副教授,也是台灣婦運界著名人士。她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事,就是爭取到擔任自家彰化社頭蕭家宗祠百年來第一位女性主祭。

蕭昭君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原本宗祠祭祖的主祭都是由家族中德高望重的男性擔任,女性不得參與儀式的任何環節,她經過一年多的積極爭取,嫻熟儀式程序並學習走台步、念祝文,才終於如願擔綱主祭。

不只傳統禮俗對女性有許多無形規範,郭慧娟老師指出,「台灣的傳統喪禮主要以父權為中心,男性為主要祭祀傳承者」,「許多儀節規劃和設計是以兒子和男孫為主體,呈現男尊女卑的現象。」如今隨著時空轉移,社會變化深刻影響了家庭結構,「傳統很多儀節、做法,已與社會現況脫節了。」

像在傳統習俗文化中,女性不能捧神主牌位,須依照傳統由長子或長孫等男性才能捧牌位;女性的名字不會出現在墓碑、娘家祖譜;已婚女性不能回娘家掃墓;單身未婚女性不可以入祖先牌位,往生後無處歸屬。甚至喪禮上,女性不可以做的,像女兒不可以捧斗、不可以捧骨灰罈,不可以讀哀章,不可以做主祭等等。

▲家奠禮中由長女擔任主祭者。楊子佛教禮儀落實現代化葬禮兩性平權之精神,改變傳統喪葬儀節中男尊女卑的主導地位,讓女性家眷受到重視應與尊重。

楊子認為,對不合理的習俗我們應主動先去認識它,了解其相關時空、背景的起因後,還原它的本意,深入認知當時的人為什麼會那麼做,就不會心生罣礙,以為不遵守舊俗會遭到先人責怪或處罰,其實不會如此,不必心中有多餘的負擔,只要有感恩、感謝的心,才是最重要的事。從感恩心出發,很多的習俗我們當然可以尊重性別,調整做法,譬如:
出嫁的女兒奔喪須依傳統禮俗「哭路頭」入門,這種做法已僵化為對女性的一種制式要求,現代不一定要做到這項刻板儀式。

訃聞上配偶歿的自稱,夫歿妻自稱「妻」或「護喪妻」,妻歿夫可自稱「夫」或「護喪夫」,會比未亡人、杖期夫、不杖期夫恰當。訃聞如何排序,應依子女協商決定為主。現代可依子女的出生來排列,由最長的性別開始,男女分列。

夫妻如果有一方往生,傳統上不可以相送,若去送會被認為要再娶再嫁;現代應當讓配偶一方依自己的意願,決定是否親自送行告別。

還有祭奠順序,在男女平等原則下,不是長孫優於女兒、幼子排在長女前面,而應重視倫理輩分,長幼有序,女兒女婿一起奠拜更有意義,此外或者可依親疏關係來排列奠拜。

喪禮過程中如:祭祖、捧斗、主祭等儀式,不應限制女性不能擔任、男性才可以主持,家族成員可先經過民主協商來決定主祭奠者,可不論性別由出生排行最長者擔任,讓女性同樣可以主持儀式、表達心意,就不必去找一位和往生者不熟的男性遠親來當主祭。

出殯後,神主牌位傳統由長孫恭迎回家,也可由家屬協商好結果,不論長孫、長孫女都能迎回,若是沒有孫輩,由子女來負責,或是日後負責祭祀者擔任。

做七或其他的喪禮儀式,不必再區隔頭七、滿七是由孝男負責、三七女兒負責等等,家屬不論兒子女兒都可以出錢出力共同辦理,同時增加見面機會,增進家族間親情。

總之,要讓家族中的女性感受到「被尊重」。

蕭昭君認為,「儀式最重要的功用原本是釋放悲傷,習俗卻剝奪了女性哀悼的需求與權力」,社會上貶抑女性的習俗觀念仍然存在,她強調「所有習俗都是人建構的」,因此需要更多人願意投入檢視陳規陋習,解開心結,擺脫習俗的牽絆,才能從中看到禮俗之美及立竿見影的成效。

還有前立委尤美女女士,擔任執業人權律師多年,並長期為兩性平權運動奔走,以其為人權發聲和對台、法國會關係上的重大貢獻,於2020年獲頒「法國國家功勛騎士勛章」。

尤美女女士數年前為母親辦理喪事時連絡楊子,經與楊子佛教禮儀師充分事前溝通後,完成了一場家人都安心、圓滿且「平等性別意識的喪禮」。她相信,長久以來支持女兒投入婦運的媽媽對這場身後佛事會是歡喜支持的,因為尤家女兒不僅得到平等的地位,也將傳統喪葬文化中對性別不平等、不友善的陋習革新,皆大歡喜,堪作當代社會禮俗的最佳示範。

▲由長孫女擔任家族致謝詞。楊子佛教禮儀規劃之追思會,重視女性家屬在葬禮中之地位與角色,不論性別由最年長者擔任,讓女性同樣可以主持儀式、表達心意。
 

人人平等心迎來美好人間

「平等權」是每個國人都擁有的基本權利,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人人擁有五種平等權,但實際上對女性的對待、評價卻有極大差異,因此開明的現代人必須從「觀念的改變」,來端正生活中面臨到的禮俗,男性、女性都應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,沒有誰優誰卑。

佛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處,就在重視「平等」。像是人人皆有佛性,我們與佛陀並沒有本性上的區別,這是「佛性平等」;我們本自具足清淨菩提智慧,但也同蓮花生長在汙泥中會有煩惱的時候,一個轉念煩惱能成為菩提,《維摩經》說:「不入煩惱大海,則不能得無上智寶。」這是煩惱和菩提無二無別的平等。

星雲大師開示說:「我們生存的世間是一半一半的世界,佛的一半,魔的一半,男的一半,女的一半,好的一半,壞的一半……,但是性格、能力、智慧,是平等無差別的。」一般人所認識的世間有著千差萬別,聖賢、佛菩薩看待世間卻是一切平等,因此大師提出:「生佛平等、自他平等、有無平等、聖凡平等。」

讓我們視人如己,常常將心比心,立場互換,尊重他人的人格,用「平等心」立身處世,沒有男女相的不平等,沒有貧富貴賤的不平等,沒有以強凌弱的不平等,沒有嫌老嫌小的不平等,有同體平等的精神,我們不就是生活在平等的世界了嗎?敞開我們的心胸,平等處事,人際間的無形障礙一定會減少,同時還能得到一樣平等回報的人心,如此我們就是在美好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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